最近有很多朋友詢問我有關嘉義哪裡可以借錢的問題


因為我曾經有過這方面的經驗(貸款.卡債)


所以我決定寫一篇關於嘉義哪裡可以借錢的文章


選對銀行最重要!嘉義哪裡可以借錢,關於貸款.你懂得利率嗎?


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你解決金錢上的問題


 


 


 


 

細究各部會主嘉義哪裡可以借錢要任務,金管會任務是金融市場及金融服務業的發展、監督、管理及檢查業務,而央行的任務是促進金融穩定、健全銀行業務、維護新台幣值對內及對外的穩定、並積極參與金融體系的建制與改革。

電子支付屬金融服務產品,是金管會的管制範圍,但貨幣數位化、去中心化的虛擬貨幣等幾個大趨勢,就屬央行「維護幣值穩定」、「參與金融體系建置與改革」的業務範圍了,因此央行的態度和策略相當重要。然而,就央行在 24 日發布的《我國電子支付機制之發展,兼論央行對數位通貨之看法》報告中,明顯感受到央行的對於嘉義哪裡可以借錢電子支付和虛擬貨幣的保守及輕視。

先以央行在報告中所做的結論來看央行態度:

央行說,我國已建構完善的電子支付清算系統,確保大額支付的安全與效率,並促進小額支付的多元嘉義哪裡可以借錢發展,包括多種支付工具的流通使用,顯示在政府、相關主管機關、金融機構及結算機構的長期努力下,我國已發展多元、便捷、穩健之電子支付服務,對於協助經濟成長,具有相當貢獻。然零售小額支付所使用的電子支付工具(包括電子貨幣)交易金額佔全體電子支付(包括大額支付)總額之比率不高,對本行貨幣政策執行並無影響。


央行說,我國虛擬通貨交易量少且使用率低,對我國支付系統、金融穩定及本行貨幣政策之執行,均無影響,本行仍將持續關注其後續發展。惟為提醒民眾注意風險,比特幣等虛擬通貨係屬高度投機之數位商品,呼籲投資人注意風險承擔問題。


央行對「電子支付」的認知,好像跟我們不一樣?


電子支付可分為大額支付,如金融機構間的資金轉移、外匯交易、債票券等有假證券交割價款等;以及小額支付,如民眾匯款、信用卡扣款、ATM 金融卡提款轉帳、電子票證(如悠遊卡)儲值消費等。

央行所謂的「多元、穩健電子支付服務」,都是指大型金融機構間的資金轉移,佔了 2015 年電子支付工具消費總額 662 兆中的 659 兆,信用卡、金融卡等佔了 3 兆,而央行所謂「多元且蓬勃發嘉義哪裡可以借錢展」的電子支付工具僅佔 646 億元、0.0096 %。(見下表)


台灣的夜市攤販只收中國人能用的電子錢包支付寶,台灣沒有 P2P 轉帳服務、匯款要找分行或 ATM,商家安裝信用卡刷卡機手續費高又不利現金流,台灣一直到去年才發出 4 張第三方支付營運許可,台灣 P2P 網路信貸還只是初生嬰兒隨時都可能夭折,全球知名的第三方支付系統 Paypal 不願接受台灣法規、停止台灣境內匯款業務,台灣電子支付僅佔個人支付的 26%……。

電子支付明明就落後,而我們的央行,做了一份如此詳盡的「我國電子支付機制之發展」報告,卻好像不知道國外真正「多元且蓬勃發展」的電子支付環境究竟是什麼樣子,自顧自的說好,似乎有嘉義哪裡可以借錢種自欺欺人的感覺。加以央行認為電子支付工具交易金額佔全體電子支付總額的比率不高,對央行貨幣政策執行並無影響,這結論似乎認為這些新興、方便、但非銀行業經營的電子支付工具,永遠不會有足以撼動交易市場的那天。


央行對「虛擬通貨」的態度,好像完全不當一回事?

數位通貨(通行的貨幣)可分為經主管機關許可、以法償貨幣計價的「電子貨幣」,可廣泛流通使用;以及多由私人發行、以自訂計價單位衡量的「虛擬通貨」,流通量少迄今未被普遍接受。

在央行報告中,提到目前全球虛擬通貨種類超過 650 種,市值約 82 億美元,其中光是比特幣就佔了所有虛擬通貨市值 77%,流通量有 1,500 多萬單位。

但央行並不認為虛擬通貨是合法貨幣,甚至認為比特幣是「高度投機」的數位商品。央行認為,就法律面,虛擬通貨並非由官方發行,亦不具法償效力;就經濟觀點,虛擬通貨少有證據顯示被當作計價的單位,且因其規模通常較小,加上使用範圍有限,非屬普遍接受的交易媒介,又因其價格波動大,不適作為價值儲藏的工具。

央行對比特幣態度從 2013 至今仍維持一貫。但看看比特幣在其他國家的發展,德國是第一個正式認可比特幣為合法貨幣的國家;美國則是將比特幣和其它虛擬貨幣正式歸為期貨等大宗商品,如同原石油、黃金、小麥;2015 年,歐盟宣布比特幣必須被視為是一種貨幣,而非商品。不可否認,仍有如俄羅斯、玻利維亞等國家直接禁止虛擬通貨流通,也有其他國家同樣認為虛擬通貨屬高投機數位產品,也有些人購買比特幣是投資用;但在資本管制嚴格、國內貨幣通貨膨脹的希臘和委內瑞拉,比特幣反而成為該國民眾心目中更穩定、保值的交易貨幣。

當然,央行也不免俗再搬出比特幣常被詬病的問題,像是 1.由於無中心管理機構,難以針對特定對象進行規範,因此虛擬通貨難以監管、2.有礙洗錢防制與資助恐怖主義疑慮、3.交易平台惡意倒閉或網路盜竊等消費者保護議題、4.難以課稅或成為逃漏稅工具、5.無法受外匯管制與資金移動管理。

但不少國家已著手立法管理、對其課稅,我國央行卻仍採取保守、不積極作為,似乎只要否定它的存在價值,先說他屬投機商品,再說其現階段對經濟、金融的影響仍微不足道,就可以免去監管、接納之責,只要表示「本行仍將持續關注其後續發展」就可。


央行是否可採「區塊鏈」去中心化技術發行虛擬貨幣?

央行也注意到虛擬通貨去中心化的關鍵技術「區塊鏈」(BlockChain),縱使股票、債券、不動產等資產交易領域紛紛嘗試藉此提高交易、清算的效率及降低成本,但央行仍須通盤考量 1.其對支付系統影響、2.是否侵犯交易的隱私性、3.是否妨礙民間創新、4.對商業銀行存款的影響、5.鈔券虛擬化後之金融穩定、6.貨幣政策的傳遞效果、7.技術上如何採行、8.新系統去中心化之程度,以及9.新系統將出現那些參與者與如何規範管理等。

央行引述的意見指,央行若發行數位通貨,民眾存款可能自商業銀行體系移至央行數位通貨系統,形成央行數位通貨與商業銀行存款之競爭。一旦存款流失,銀行放款能力將受影響,從而損害投資及經濟活動;此外,虛擬通貨的去中心化,也會使得各國央行喪失調節貨幣、穩定經濟的功能。

由於有上述議題待審慎處理,某些國家央行已進行研究,央行也表示已著手研究。但反觀英國、荷蘭央行,他們皆已決定實驗以區塊鏈技術發行虛擬貨幣,為的是用來進一步了解區塊鏈技術,確認區塊鏈交易系統應具備的功能,檢驗區塊鏈交易系統是否可以節省時間與運作成本,探究銀行未來的政策目標以及角色。



政策保守可以,但輕忽、不做為真的可以嗎?

雖說央行首要任務是促進金融穩定、維護新台幣值對內及對外的穩定,政策保守一點也無可厚非,但我國央行更像是「裝睡的人」,當作數位金融趨勢沒有發生、不足以影響,以會再看看、繼續研究作為結論,然而,他國央行是抱持數位金融可能會改變新的金融格局而動手去做做看。什麼樣的央行是民眾想要的呢?如果我國央行再叫不醒,會不會哪天,台灣人直接選擇更為便利、安全、快速的虛擬貨幣,交易不再用新台幣,不再經由國內央行管制?基礎資產及產品結構靈活多變,各類創新層出不窮;較優的安全性和相對更具有優勢的收益率;不增加負債,符合目前金融行業控槓杆的整體發展趨勢;監管層大力支持,備案制落地,試點規模持續擴大,這四點成為資產證券化業務迅猛發展的主要原因。

資產證券化產品目前收到了資管機構的熱烈追捧,每逢發行,必然會有相當倍數的超額認購。隨?市場潛力的持續挖掘和監管紅利的進一步釋放,資產證券化產品在2016年有極大的概率延續其在2015年的輝煌。

2015年下半年,由於A股市場泡沫破裂而引起的大量金融資本再配置需求,引發了近年來十分罕見的資產荒,市場上兼具安全性和收益率的優質資產稀缺,我國資產管理行業的發展受到了較大的影響。進入2016年,資產荒非但沒有減輕,反而有繼續蔓延之勢。一方面互聯網金融平台作為資產管理行業的新星,其風險逐漸暴露,多起平台跑路事件對整個資產管理行業造成了極大的沖擊;另一方面,傳統的信托行業與銀行理財也受制於優質資產難覓,陷入了產品收益率不斷下滑的境地。根據普益標准數據統計顯示,15年銀行理財產品平均收益率由5.26%下降至4.39%,而截至今年2月,更是進一步下滑至4.24%。在此背景下,資產證券化作為一類新興資產,迅速的受到了市場的關注。

根據中國債券登記結算公司數據顯示,2015年,全國共發行1386只資產證券化產品,總金額5930.39億元,同比增長79%,市場存量為7178.89億元,同比增長128%。其中,信貸ABS發行388單,發行額4056.33億元,同比增長44%,占發行總量的68%;存量為4719.67億元,同比增加88%,占市場總量的66%。企業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發行989單,發行額1802.3億元,同比增長359%,占比31%;存量2300.32億元,同比增長394%,占比32%;資產支持票據發行9單,發行額35億元,同比減少61%,占比1%;存量158.9億元,同比減少5%,占比2%。14年、15年共發行各類產品逾9000億元,是前9年發行總量的6倍多,市場規模較2013年末增長了15倍。

基礎資產及產品結構靈活多變,各類創新層出不窮;較優的安全性和相對更具有優勢的收益率;不增加負債,符合目前金融行業控槓杆的整體發展趨勢;監管層大力支持,備案制落地,試點規模持續擴大,這四點成為資產證券化業務迅猛發展的主要原因。

2014年之前,資產證券化業務的發展都較為緩慢。據統計,截至2014年年底,共發行77單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發行總額合計3170.16億元,其中公司信貸資產支持證券63單,個人汽車抵押貸款資產支持證券10單,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資產支持證券1單,融資租賃資產支持證券2單,個人消費貸款資產支持證券1單,無論基礎資產的類型,還是產品結構設計,都較為單一。然而2015年一年,資產證券化產品在基礎資產和結構設計上都有了飛躍式的發展。基礎資產方面,雖然公司信貸類資產支持證券仍然占據了78%以上的規模,但是企業ABS產品中卻呈現出百花齊放的局面,發行量最高的融資租賃資產類ABS 占比僅為29%,各類能夠提供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都成為了證券化的標的資產。此外,從結構設計上,資產證券化產品也有了長足的發展,循環結構設計、真實出表設計等等創新層出不窮。

由於資產證券化重啟時間並不長,市場還處於探索階段,因此目前資產證券化產品的信用評級普遍較高,評級為AA級以上的產品,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中的占比為94%,企業資產證券化產品中占比為98%。在目前經濟下行,各類資產風險頻發的大背景下,如此高的信用評級,必然受到各類資產管理機構的青睞。除安全性外,相對較高的收益率也是資產證券化產品受到歡迎的原因之一。雖然全年收益率下降幅度較大,但是和其他期限和信用等級類似的資產相比,收益率仍然具有一定優勢。在兩類資產證券化產品中,企業ABS的發行利率相對更高,其優先A檔最高發型利率為8.7%,最低發型利率為3.7%,平均發型利率為5.65%,相比同類型債券,在絕對收益率上仍然占優。但是我們也要看到,隨?ABS業務的快速發展,其收益率下降也較大,企業ABS優先A檔平均收益率全年下降約179個BP,明顯超出銀行理財產品平均收益率的下降幅度。

運用資產證券化進行融資不增加槓杆的特性,得到了李克強總理的認可。我國市場對於槓杆的大規模運用,其實時間並不長,然而卻多次對我國金融體系、國民經濟的穩定發展造成了較大的傷害。2013年債市加槓杆,引發錢荒,對金融系統造成較大沖擊,銀行間市場同業拆借的利率飆升到了相當可怕的水平。此後,隨?改革紅利擴大、流動性趨於寬鬆、資本流入,A股市場開始了一輪轟轟烈烈的牛市,然而由於場外配資這一不合監管的「金融創新「,人為的為A股市場加入了極高的槓杆,最終導致了6月中旬開始的A股暴跌,徹底終結了來之不易的牛市。之後,由於資產荒的來臨,大資管行業投資回報率快速下降,大量資金再次流入房地產市場。鏈家金融為首的一批房地產相關企業針對購房首付款的金融創新,再次將槓杆引入樓市。與此前債市去槓杆、股市去槓杆主要影響金融市場不同,若是過高的槓杆吹大樓市泡沫並最終導致其破裂,將對實體經濟形成巨大的打擊。而資產證券化和股權融資作為不提升企業負債率的融資方式,毫無疑問是目前最適合我國經濟的融資方式。而和股權融資相比,資產證券化不會稀釋控股股東對於企業的控制,因此也更具有優勢。

最後,監管層的支持,對於資產證券化業務的發展也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2011年9月,證監會重啟對企業資產證券化項目的審批,2012年5月,人民銀行、銀監會、財政部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資產證券化重啟。在初步試點成功以後,資產證券化產品備案制與15年正式開啟,根據規定,已經取得監管部門相關業務資格、發行過信貸資產支持證券且能夠按規定披露信息的受托機構和發起機構,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注冊,並在注冊有效期內自主分期發行信貸ABS。備案制的實施,是15年資產證券化業務出現飛躍式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而在資產證券化業務取得了初步的成功之後,監管層的政策紅利也在繼續推進。 據相關媒體報導,2月25日下午,銀監會召集各家銀行行長和相關部門領導召開座談會,討論不良資產證券化有關問題,時隔8年之後,國內不良資產證券化的進程再次重啟。據稱,商業銀行不良信貸資產證券化首批試點額度為500億元,然而目前工農中建交五大國有銀行及招商銀行(600036,股吧)均分到一定的試點份額,其規模總數將超過500億元,因此也有市場人士分析認為,此輪試點並沒有硬性額度規定。在得到試點額度的商業銀行中,中國銀行很可能將成為首先發行不良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商業銀行。此輪發行的不良資產證券化產品,能否得到市場的認可還不得而知。不良資產證券化產品其基礎資產為不良資產,天然的具有一定的風險,不良資產池入池標准如何,怎樣保持其SPV的現金流,以及如何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都還需要發行機構的不斷探索。目前來看,不良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優先級的投資人可能會相對較多,但是其次級份額的投資人可能將主要集中在發行人為首的銀行資金中。

由於兼具了上述四個優勢,因此資產證券化產品目前收到了資管機構的熱烈追捧,每逢發行,必然會有相當倍數的超額認購。隨?市場潛力的持續挖掘和監管紅利的進一步釋放,資產證券化產品在2016年有極大的概率延續其在2015年的輝煌。細究各部會主要任務,金管會任務是金融市場及金融服務業的發展、監督、管理及檢查業務,而央行的任務是促進金融穩定、健全銀行業務、維護新台幣值對內及對外的穩定、並積極參與金融體系的建制與改革。

電子支付屬金融服務產品,是金管會的管制範圍,但貨幣數位化、去中心化的虛擬貨幣等幾個大趨勢,就屬央行「維護幣值穩定」、「參與金融體系建置與改革」的業務範圍了,因此央行的態度和策略相當重要。然而,就央行在 24 日發布的《我國電子支付機制之發展,兼論央行對數位通貨之看法》報告中,明顯感受到央行的對於電子支付和虛擬貨幣的保守及輕視。

先以央行在報告中所做的結論來看央行態度:

央行說,我國已建構完善的電子支付清算系統,確保大額支付的安全與效率,並促進小額支付的多元發展,包括多種支付工具的流通使用,顯示在政府、相關主管機關、金融機構及結算機構的長期努力下,我國已發展多元、便捷、穩健之電子支付服務,對於協助經濟成長,具有相當貢獻。然零售小額支付所使用的電子支付工具(包括電子貨幣)交易金額佔全體電子支付(包括大額支付)總額之比率不高,對本行貨幣政策執行並無影響。


央行說,我國虛擬通貨交易量少且使用率低,對我國支付系統、金融穩定及本行貨幣政策之執行,均無影響,本行仍將持續關注其後續發展。惟為提醒民眾注意風險,比特幣等虛擬通貨係屬高度投機之數位商品,呼籲投資人注意風險承擔問題。


央行對「電子支付」的認知,好像跟我們不一樣?


電子支付可分為大額支付,如金融機構間的資金轉移、外匯交易、債票券等有假證券交割價款等;以及小額支付,如民眾匯款、信用卡扣款、ATM 金融卡提款轉帳、電子票證(如悠遊卡)儲值消費等。

央行所謂的「多元、穩健電子支付服務」,都是指大型金融機構間的資金轉移,佔了 2015 年電子支付工具消費總額 662 兆中的 659 兆,信用卡、金融卡等佔了 3 兆,而央行所謂「多元且蓬勃發展」的電子支付工具僅佔 646 億元、0.0096 %。(見下表)


台灣的夜市攤販只收中國人能用的電子錢包支付寶,台灣沒有 P2P 轉帳服務、匯款要找分行或 ATM,商家安裝信用卡刷卡機手續費高又不利現金流,台灣一直到去年才發出 4 張第三方支付營運許可,台灣 P2P 網路信貸還只是初生嬰兒隨時都可能夭折,全球知名的第三方支付系統 Paypal 不願接受台灣法規、停止台灣境內匯款業務,台灣電子支付僅佔個人支付的 26%……。

電子支付明明就落後,而我們的央行,做了一份如此詳盡的「我國電子支付機制之發展」報告,卻好像不知道國外真正「多元且蓬勃發展」的電子支付環境究竟是什麼樣子,自顧自的說好,似乎有種自欺欺人的感覺。加以央行認為電子支付工具交易金額佔全體電子支付總額的比率不高,對央行貨幣政策執行並無影響,這結論似乎認為這些新興、方便、但非銀行業經營的電子支付工具,永遠不會有足以撼動交易市場的那天。


央行對「虛擬通貨」的態度,好像完全不當一回事?

數位通貨(通行的貨幣)可分為經主管機關許可、以法償貨幣計價的「電子貨幣」,可廣泛流通使用;以及多由私人發行、以自訂計價單位衡量的「虛擬通貨」,流通量少迄今未被普遍接受。

在央行報告中,提到目前全球虛擬通貨種類超過 650 種,市值約 82 億美元,其中光是比特幣就佔了所有虛擬通貨市值 77%,流通量有 1,500 多萬單位。

但央行並不認為虛擬通貨是合法貨幣,甚至認為比特幣是「高度投機」的數位商品。央行認為,就法律面,虛擬通貨並非由官方發行,亦不具法償效力;就經濟觀點,虛擬通貨少有證據顯示被當作計價的單位,且因其規模通常較小,加上使用範圍有限,非屬普遍接受的交易媒介,又因其價格波動大,不適作為價值儲藏的工具。

央行對比特幣態度從 2013 至今仍維持一貫。但看看比特幣在其他國家的發展,德國是第一個正式認可比特幣為合法貨幣的國家;美國則是將比特幣和其它虛擬貨幣正式歸為期貨等大宗商品,如同原石油、黃金、小麥;2015 年,歐盟宣布比特幣必須被視為是一種貨幣,而非商品。不可否認,仍有如俄羅斯、玻利維亞等國家直接禁止虛擬通貨流通,也有其他國家同樣認為虛擬通貨屬高投機數位產品,也有些人購買比特幣是投資用;但在資本管制嚴格、國內貨幣通貨膨脹的希臘和委內瑞拉,比特幣反而成為該國民眾心目中更穩定、保值的交易貨幣。

當然,央行也不免俗再搬出比特幣常被詬病的問題,像是 1.由於無中心管理機構,難以針對特定對象進行規範,因此虛擬通貨難以監管、2.有礙洗錢防制與資助恐怖主義疑慮、3.交易平台惡意倒閉或網路盜竊等消費者保護議題、4.難以課稅或成為逃漏稅工具、5.無法受外匯管制與資金移動管理。

但不少國家已著手立法管理、對其課稅,我國央行卻仍採取保守、不積極作為,似乎只要否定它的存在價值,先說他屬投機商品,再說其現階段對經濟、金融的影響仍微不足道,就可以免去監管、接納之責,只要表示「本行仍將持續關注其後續發展」就可。


央行是否可採「區塊鏈」去中心化技術發行虛擬貨幣?

央行也注意到虛擬通貨去中心化的關鍵技術「區塊鏈」(BlockChain),縱使股票、債券、不動產等資產交易領域紛紛嘗試藉此提高交易、清算的效率及降低成本,但央行仍須通盤考量 1.其對支付系統影響、2.是否侵犯交易的隱私性、3.是否妨礙民間創新、4.對商業銀行存款的影響、5.鈔券虛擬化後之金融穩定、6.貨幣政策的傳遞效果、7.技術上如何採行、8.新系統去中心化之程度,以及9.新系統將出現那些參與者與如何規範管理等。

央行引述的意見指,央行若發行數位通貨,民眾存款可能自商業銀行體系移至央行數位通貨系統,形成央行數位通貨與商業銀行存款之競爭。一旦存款流失,銀行放款能力將受影響,從而損害投資及經濟活動;此外,虛擬通貨的去中心化,也會使得各國央行喪失調節貨幣、穩定經濟的功能。

由於有上述議題待審慎處理,某些國家央行已進行研究,央行也表示已著手研究。但反觀英國、荷蘭央行,他們皆已決定實驗以區塊鏈技術發行虛擬貨幣,為的是用來進一步了解區塊鏈技術,確認區塊鏈交易系統應具備的功能,檢驗區塊鏈交易系統是否可以節省時間與運作成本,探究銀行未來的政策目標以及角色。



政策保守可以,但輕忽、不做為真的可以嗎?

雖說央行首要任務是促進金融穩定、維護新台幣值對內及對外的穩定,政策保守一點也無可厚非,但我國央行更像是「裝睡的人」,當作數位金融趨勢沒有發生、不足以影響,以會再看看、繼續研究作為結論,然而,他國央行是抱持數位金融可能會改變新的金融格局而動手去做做看。什麼樣的央行是民眾想要的呢?如果我國央行再叫不醒,會不會哪天,台灣人直接選擇更為便利、安全、快速的虛擬貨幣,交易不再用新台幣,不再經由國內央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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